項目名稱: | 包頭市環境保護局4G執法記錄儀應急指揮調度系統采購 |
項目編號: | 包采公〔2017〕4894號 |
評審日期: | 2017年05月11日 |
公示日期: | 2017年05月11日 |
公示期限: | 1個工作日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供應商投標資格: | 投標人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第22條的規定,包括:(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此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在包頭市政府采購網(http://www.btzfcg.gov.cn)“采購動態”或“供應商管理-申報注冊”中填寫“包頭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準入申請登記表”注冊審核成功;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提供本項目所需設備的廠家或授權代理商(如為授權代理商,須提供設備廠商對本項目(服務器與磁盤陣列)的授權書及質保售后服務承諾書);(3)投標單位須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安全技術防范行業二級及以上資質;(4)本次投標產品中服務器與磁盤陣列為同一品牌;(5)投標人所投設備必須是原裝正品;(6)本項目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7)本次招標采購的所有系統、設備必須無縫接入采購方現有執法系統平臺,涉及與現有系統、設備各廠家接口對接等相關技術問題投標供應商自行解決;(8)本項目產品部署、安裝涉及的綜合布線、機房布置、監控大廳改造等內容不能破壞采購方現有設施裝潢布局、不能影響現有系統的正常使用。 |
采購人名稱: | 包頭市環境保護局 |
采購人地址: | |
采購人聯系人: | |
采購人聯系方式: | |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 內蒙古卓越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 包頭市青山區友誼大街67號傳媒大廈A座18樓 |
采購代理機構網址: | |
采購代理機構銀行帳號: |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行: | 中國建設銀行包頭分行當代支行 |
項目負責人: | 王瑋琦 |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 6866021 |
采購文件: | 4.21招標文件(最終版)doc.doc |
A | 2017年05月11日 | 2,903,400.00 | 安徽文康科技有限公司 | 合肥市高新區香樟大道168號科技實業園B1棟 | | |
中標標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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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成員: | 李玲 田海亮 岳鵬 陳春 張強 |
質疑方式:依據《政府采購法》第五十二條、《政府采購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認為中標結果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中標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包頭市環境保護局、內蒙古卓越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 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
內蒙古卓越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2017年05月11日 | |